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 (732)-632-9888 Email: help@szetolaw.com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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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December 26, 2018

美國簽證豁免審查日趨嚴格

想利用免簽證方法來美國旅遊? 那麼你應該預先登記申請。  免簽證計劃是通過旅行許可電子系統(ESTA)來進行, 而此系統將在2018年12月作出改革,預計改革會使旅客面臨更長的審核時間。

美國的免簽證計劃(VWP)從1986年開始施行,允許某些國家的國民可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入境美國進行為期90天以內的觀光或者商務旅行。ESTA即是輔助該簽證豁免計劃的審查裁決工具。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作為國土安全局的一個部門,擁有決定ESTA申請是否能通過以及訪客在美合法停留時長的權力。一份今年8月發佈的實施計劃描述了政府對ESTA審查程序升級的打算。

該份擬議的計劃旨在實施川普政府的國家安全總統備忘錄(NSPM-9)中提到的“最大化利用聯邦政府的信息來支持審查系統”。該計劃的第一階段是建立模式化的程序來實現國家簽證中心(NVC)、裁決機構、審核輔助機構之間的信息互通。這些程序的目的在於:(1)令到裁決機構可以將信息與情報及執法部門共享;(2)令到審核輔助機構可以於裁決機構的分析師共享分析結果。該計劃還包括建立一個提供給NVC使用以及確保遵循法律和設立保護隱私、公民自由標準的管理系統。

第二階段將與2019年開始施行並將第一階段的機制擴大,包括將更多的審查請求系統合併。關於該階段的更多信息會取決於計劃第一階段的實施情況在近期作出披露。

ESTA申請系統將會在近期繼續維持不變。但申請者將有可能需要經歷更長時間的等候,因此提早遞交申請是一個明智之舉。訪客在計劃旅行時也應該將更長的等候時間考慮在內。

免簽證計劃(VWP)是經常訪美的國際旅客避免悠長和複雜的簽證申請程序入境美國的一道捷徑。現正被包括在該計劃中的國家有匈牙利、新西蘭、澳大利亞、冰島、挪威、奧地利、愛爾蘭、葡萄牙、比利時、意大利、日本、新加坡、韓國、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國、拉脫維亞、斯洛文尼亞、丹麥、西班牙、瑞典、芬蘭、盧森堡、瑞士、法國、馬爾他、台灣、德國、摩納哥、英國、希臘、荷蘭等等,智利在2014年成為能夠享受VWP優惠的第38個國家,這些國家的國民和公民都能通過免簽證計劃入境美國。香港居民和中國公民並不享有免簽證優惠。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Monday, April 2, 2018

美國是否還是讓世界嚮往的地方?

現在大部分人應該都聽說過特朗普政府關於美國簽證要求的新要求。這些簽證新要求最快要在六十天后才會開始施行。但對於那些有意向移民美國的人士、或有計劃來美觀光或商務的旅客而言,他們已經在盤算這個問題:是否值得犧牲自己的隱私來換取進入美國 -- 這塊應該是自由和民主的土地 -- 的入場券?

新的簽證要求
理論上而言,提案中並沒有“新增”的簽證要求,只是對現有的簽證申請表內容作了修改以獲取更多與簽證申請人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包括有:1)五年的社交媒體記錄(例如賬戶登錄信息等);2)五年內用過的所有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3)五年的國際旅行記錄;4)被任何國家驅逐過的記錄;5)家庭成員是否曾參與恐怖活動。

提案的目標人群
申請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士都需要提供這些額外的信息,若拒絕提供,他們的簽證申請將不會被處理。通過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入境的旅客因為不需要填寫簽證申請表所以不會受這一提案的要求影響。大約38個國家的國民能夠享受免簽證計劃入境(大部分是歐洲國家,加上台灣、日本、南韓、澳大利亞和智利)。加拿大人同樣能享受免簽證入境,時長為六個月。但預計這些國家的國民在申請一般性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時仍需填寫新的簽證申請表。持有外交和官方簽證的個人也能獲得豁免。

新要求將對申請人實質性的影響
大多數有意向移民的人將別無選擇,只能按照新要求進行申請。進行公派任務的商務旅客也是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服從新申請要求。但是休閒觀光的旅客和學生可能不情愿或不能夠提供這些額外要求的信息。

現在很多人都擁有不同的社交媒體賬號、不同的電話號碼、數不清的電子郵件地址。國際旅行也變得極為普遍。隱私顯然是人們很看重的一個問題。試問有誰願意與陌生的人或者政府官員分享他們的個人信息、私人對話和照片呢?即使有人願意放棄他們的隱私,要收集完整五年以來的社交賬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旅行記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實上大部分人會因為沒有對全部社交媒體賬號或郵件地址作好記錄而無法提供完整的信息。若果他們不想填報不完整或錯誤信息, 就只好放棄簽證申請。

美國的經濟和行政成本
記錄顯示,最近外國學生申請美國簽證的數量已經因為美國近期嚴格的移民政策正在下降。 家長在面對這些額外信息的要求后決定將孩子送到其他國家留學是可以理解的。同樣的,一些投資者會選擇到其他國家進行投資來避免提供額外信息的麻煩,更不用說能夠隨意選擇其他旅行目的地的一般觀光旅客們了。想想眾多來自中國、印度、墨西哥和巴西的觀光客,美國的經濟可能會因為新政策已在經濟上承受實質性的損失。

行政方面來說,確實落實新的政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對於申請人提供的電話和電子郵件列表,國務院的簽證官是否真的要調查每一封曾經發出的郵件和每一曾經撥出的電話?他們要登錄和調查每一個列出的社交媒體賬號嗎?另一個問題是一部分社交媒體的內容會是以申請人的母語寫成。對於申請人在社交媒體上與家人或密友的對話,簽證官員們又要如何定奪,如何分辨這些對話是不是玩笑話呢?

這些新要求的實施極有可能導致簽證處理時間的拖延。很多旅客在申請簽證的時候將會考慮自己是否真的要放棄對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同時亦要面對很多延遲和不便之處。儘管這樣的審查是以國家安全為名,但這些新規定最終還是美國對世界其他國家的吸引力的一個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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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2, 2017

美國訪者入境后90天內不當行為成焦點

 外籍旅行者需要對他們在入境后九十日內的行為多加注意了,否則所持的簽證有可能被取消,他們亦可能不被允許再次造訪美國。 

新的九十日政策
美國移民法規定, 向美國官員作虛假陳述的人不被允許進入美國。根據移民法案§212(a)(6)(c), 通過欺詐或有意虛假陳述申請簽證,獲得進入美國的許可,或者獲得其他移民利益是違法i的。根據國務院的新政策,現時申請者更容易由於其在簽證申請過程中所作的虛假陳述而被拒絕在美國逗留。 

若旅客在入境美國后的九十天內作出與其簽證類型不符甚至違反其簽證類型的行為, 該政策即要求美國領事官員推定該簽證持有人在簽證申請過程中確實作出虛假陳述。 

相遇的可能
舉例而言,哈利申請了B-2簽證進入美國探訪朋友,然而,在他入境一個月后一次在紐約遊覽帝國大廈時邂逅了莎莉并與她墜入愛河。 由於不想和莎莉分開, 哈利向她求了婚,在他們結婚后, 哈利作為美國公民的配偶提出了綠卡申請。若哈利的申請是在他入境美國后三個月內提出, 那麼他將會被推定為在申請簽證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而申請了B-2簽證。 

其他關於“不良”行為而違反簽證類型的例子包括:無工作許可從事工作,參加未經允許的教學課程學習, 或參與其他違反簽證類型狀態的活動。 
  
通常來說,在一外國人提交任何移民申請時, 例如更改非移民簽證申請和綠卡申請,申請人移民歷史中如果牽涉到的任何違規,不論什麼時候發生, 都會是領事和移民官員審查過程中成為衡量因素。 

國務院頒布的新政策是特朗普政府計劃收緊移民政策的另一個例子。 先前, 對非移民簽證持有者行為的審查最多只是入境后的三十或六十日。 

“我是無辜的”
在新政策下,申請者還是有提出證據反駁被推定為欺詐的機會。 以前面的故事作為例子,如果哈利提出可信的證據證明他以前並不認識莎莉,他們的相遇是偶然的,他們的關係在短期內開花結果,那麼哈利就有可能推翻認為他在申請簽證中作假的推定。 

這個政策會落實至所有國務院官員和海外領事官員, 美國移民局現在尚未正式采用該政策。但據傳個別移民官員在審查入境后調整身份的申請時會特別關注申請者入境后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 外國旅客應該更為注意他們入境后的行為。 由於新政策是最近才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發怖,認為自己可能涉及不良行為的外國旅客應該更加謹慎以免簽證被取消或者其他不良後果。

誠實是最好的對策
另一方面, 外國旅客也應注意要在申請簽證過程提供準確真實和盡量完整的資料,避免作出不實陳述或者提供例如在呈交個人信息例如婚姻狀況時提供虛假資料;如果有任何家人現居住在美國, 應該完整披露這一信息。在提交申請前要謹慎檢查所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如果有疑問,應該向專業的移民律師尋求解答。

最後,即使新政策關注的只是九十日內的行為,外國旅客也不應認為在入境九十日過后他們就可以參與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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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30, 2014

申請赴美商務(B-1)或旅游(B-2)簽證

近年來,中國和美國關係變得非常密切。在中國到處可以看到美國快餐店,產品和商標。而美國也是中國人旅遊和投資的主要囯家。事實上,中美關係可能是21世紀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中國人來美,一般需要申請美國商務或旅遊簽證。

一般而言,B-1簽證頒發給赴美從事短期商務活動、參加科技/教育/專業/商務領域的會議、處置房產或洽談合同的申請人。 B-2簽證頒發給赴美休閒/娛樂的申請人,包括旅遊觀光、探親訪友、醫療以及其他聯誼、社交或服務性質的活動。 B-1和B-2簽證通常會合二為一,作為一類簽證頒發: B-1/B-2。

申請條件

如需申請B-1/B-2簽證,申請人必須向簽證官證明自己符合美國《移民與歸化法案》(INA)中規定的簽證申請條件。根據INA法案214(b)條款,所有B-1/B-2簽證申請人一律被視為“有移民傾向”。申請需要證明自己符合下述條件:例如, 赴美目的是短期訪問,比如參加商務/休閒/醫療活動;計劃在美停留的時間有限且確定; 有足夠資金來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所有開銷;和在美國境外有居所並具有牢固的社會、經濟聯繫,能夠確保在赴美行程結束後如期返回等。

申請材料

如需申請商務/旅遊簽證,申請人應繳納160美元申請費(費用可能隨時改變)並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
前往美國旅行的有效護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預定停留期至少六個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協議國除外)。如果護照中包含的人數多於一人,則每個簽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單獨的申請。
一張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如果簽證獲發,可能還需繳納一筆簽證互惠費,具體情況視申請人的國籍而定。如需了解簽證互惠費的應用範圍及其金額,請訪問美國國務院網站。
除上述材料以外,您還應出示面談預約信,證明您已從這一服務渠道預約面談。您還可以向簽證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領館簽證面談

完成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和繳納簽證申請費後,可以在美國國務院網站預約面談。申請人需攜帶支持性文件例如學位證明/文憑、資產證明、銀行月結單、就職證明、親屬關係的文件等。簽證官將綜合職業、社會、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據每位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和判斷。簽證官需要權衡申請人的赴美意圖、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國的長期規劃等各方面信息。每一個簽證申請都將視為獨立個案處理,並依據法律給予充分的考慮。要注意的是切勿使用虛假材料。欺騙或歪曲事實可能導致永久拒簽。為保護個人隱私,申請人應將材料密封帶入使/領事館。使/領事館秉承信息保密原則,不會向任何人公開申請人的材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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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20, 2014

持美國的B-1或B-2簽證往加拿大或墨西哥旅遊

許多外國遊客持B-1或者B-2臨時訪問者簽證進入美國。 B-1簽證是簽發給那些出於商業原因前往美國的遊客,例如,參加會議,會見客戶,合同談判等。而B-2簽證是簽發給那些出於私人原因前往美國的遊客,例如觀光,探親等。許多遊客在訪問美國的同時,對於訪問鄰近的國家,象加拿大,墨西哥也很感興趣。但同時,他們又擔心,在訪問鄰近國家後,能否重新進入美國。

幸運的是,美國目前的移民政策使得持有有效B-1或B-2簽證的遊客能够非常方便地訪問加拿大或墨西哥。一般來說,持有B-1或B-2簽證的遊客,可以在加拿大或墨西哥做30天以下的訪問,之後重新進入美國。其要求是,這個遊客,必須在I-94表格规定的居留期限之前回到美國。這個I-94表格是在遊客首次進入美國時簽發的。它是在入关地簽發給遊客的一張白色小紙片。從2013年4月30日起,這種紙片形式的I-94被在線形式的I-94取代了。

舉例來說,如果你於6月10日持B-1簽證進入美國,並根據入關時簽發的I-94表格,被允許居留到12月10日。之後,你決定訪問加拿大或墨西哥,並於11月10日申請簽證進入上述二國(注意:許多國家的遊客可能不需要簽證就能进入墨西哥)。儘管這些國家會允許你居留30天以上,你還是必須在12月10日之前返回並離開美國,以避免你在B-1簽證有效期之后“逾期居留”。

允許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人返回的過程被稱為簽證的“自動重新生效”(automatic re-validation)。在上述情況下,如果這個遊客想在美國或者其鄰國居留更長時間,他/她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B-1簽證的延期。但是這個申請需要儘早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過期或者單次簽證的伊朗,敘利亞,蘇丹和古巴的公民,不符合“自動重新生效”的資格。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簽證“自動重新生效”僅適用於去美國鄰近國家作短暂旅行的情況。如果你去英國或巴西旅行之後重返美國,你將被認為是“首次進入”。區別何在呢?總體來说,海關和邊境巡邏局(Customs and Border Patrol)的移民官會更加嚴格的審查你的情况,會詢問更多問題。例如,你或將被要求出示證據,以證明你有回國打算。此外,如果在鄰國旅遊期間,你犯了罪,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你將可能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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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3, 2014

移民體檢的民事醫生 - 新集中指定程序

外國公民可能會因為與健康相關的原因而被拒絕進入美國。事實上,所有的永久居民申請者必須進行身體檢查,以確保他們沒有任何傳染性疾病,並已按規定注射了所有疫苗。在美國境內進行的移民體檢,必須由被移民局指定的民事醫生(Civil Surgeon)進行。

目前的“本地指定”程序
目前,該申請程序是由移民局當地辦公室處理。那些對移民體檢感興趣的醫生可以向當地移民局區域主管提交非正式書面請求,來申請被指定。移民局區域主管會根據醫生提交的書面證據和專業資格來予以指定。

新的“集中指定”程序
從2014年3月11日起,移民局將用正式的,集中申請程序來取代目前的非正式民事醫生申請程序。新的程序要求申請醫生將文件(表格I-910) 寄往統一的郵遞中心(Lockbox facility)。此外,全國福利中心(NBC)的主管將負責授予,拒絕和撤銷指定民事醫生資格。這些變化的目的是為了改善申請的接收過程,加強個案管理,提高決策的一致性和統一性,以及提高整個程序的效率和完整性。

申請成為民事醫生
醫生通常必須向移民局申請,才能成為指定民事醫生,除非他們從衛生部門或軍隊獲得集體指定(Blanket Designation)的資格。除了提交申請表格I-910和所需申請費外,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據來證明,該申請醫生滿足成為指定民事醫生的所有要求。

具體來說,申請必須包括:(1)在美國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工作許可證明,(2) 州政府發出的行醫執照副本,(3)醫生的醫學學位副本和經過公證的醫學院成績單,證明醫學博士(MD) 或骨科醫生(DO)的資格, 和4)至少4年專業行醫經驗證明(不包括實習,住院醫生或其他培訓經歷) 。

如果申請不完整或需要提交更多的信息,移民局將正式發出補件通知(RFE)。一旦醫生的申請被批准,他/她的信息將被添加到指定民事醫生的名單上,包括他/她的全名,診所全稱,地址和電話號碼。

如何處理被拒絕的申請?
如果申請沒有滿足某些法律要求,或者俱有移民局酌情作出不利決定的理由,移民局將拒絕該指定民事醫生的申請。舉例來說,如果醫生被發現曾參與了移民欺詐,他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醫生不能對被拒絕申請提出上訴; 然而,他/她可以根據新的證據或法律論據,來遞交動議,申請重開申請或者重新考慮。

民事醫生的職責
民事醫生必須根據美國外國人體檢技術指令(Technical Instructions), 包括任何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發布的更新來進行移民體檢。這些技術指令和更新只能從CDC中心網站上獲得。不遵守技術指令的要求,可能會導致指定民事醫生資格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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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31, 2013

1.65億訪客人次在2012進入美國

每天有數以萬計的外國訪者通過陸路、海路或乘飛機到達美國。其中有些是美國合法居民從外地旅遊後返美,但當中大部分都是外國人來美進行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旅遊,做生意,接受臨時工作,研究等。這些訪客的背景等不同, 正如他們 來自不同的國家一樣。為保衛國家安全,所有外國訪客都須在入境前在邊界或入境口岸接受檢查。

根據最近一份美國國土安全局報告,僅在2012年中,估計有1.65億非移民人次進入美國。這些到訪者通常分三種類型。第一類是加拿大公民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其次,有些墨西哥 國民也可以持過境卡免簽證進入美境旅遊或公幹。

第三種類型的訪客被列為“I-94入境者”。原因是直到最近,這些訪客入境時到要填寫一份I-94表,記錄他們的姓名,生日,國籍,入境日期和港口。 I-94入境者佔總入境人次的33 % (53.9萬)。大多數的I -94入境者是旅游人士(78%)和商貿旅客(10.6%)。 5.7 %的入境者是臨時工人和他們的家屬成員:這些臨時勞工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TN專業工人(1.4%), H-1B 臨時專業勞工(0.9%)和L-1的跨國工司行政人員(0.9%)。 3.1%是學生。

在原籍國方面,在2012年首十個國家是墨西哥(30.5%),英國(8.3% ), 日本(7.7% ) ,德國(4.3%), 法國(3.6% ), 巴西(3.3% ), 中國(3.3% ), 韓國(2.8% ), 加拿大(2.7%),和澳大利亞(2.5%)。

最繁忙的入境口岸是紐約(10.7%),邁阿密(9.5%),洛杉磯(7.2%),紐瓦克/新澤西州(3.9%),聖易西鐸/加利福尼亞州(3.9%),檀香山( 3.5%),舊金山(3.5%) ,芝加哥( 3.0%),休斯頓(2.6%),和亞特蘭大( 2.6%)。

這些I -94入境人次的最終目的地排名前十位是:加利福尼亞州(18.9%),佛羅里達州(13.4%),德州(12.7%),紐約州(11.9%),夏威夷(3.7%),內華達州(3.3%) ,亞利桑那州(3.2%),華盛頓州(2.3%),密歇根州(2.2%)和伊利諾伊州(1.9%) 。

I-94入境者中男性(51.6%)比女性(47.5%)略多。從年齡上看,  I-94訪客中大多數是25到44歲(43%)之間,其中11.3%是18歲以下的兒童。

Tuesday, February 26, 2013

中國公民申請美國簽證新程序

為了全面精簡併改進非移民簽證申請的程序和步驟,一個面向中國公民的新型簽證申請系統自2013年3月16日將在中國實施。在新的系統下,簽證申請人僅需要支付一次性簽證費160美元,而毋須支付任何其他費用。而且,申請人可以在網上遞交簽證申請,支付費用,預約簽證面談,以及查詢申請狀態。該系統的實施是美國大使館為申請美國簽證的中國公民繼續改進服務而做的眾多努力之一。在中國,僅2012年,就有超過一百三十四萬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比2011年上升了34%。簽證類別包括了商務簽證(B1),旅遊簽證(B2),旅遊簽證(F1),職業培訓簽證(M-1),交換學者簽證(J-1)等。下面的表格總結了新舊簽證申請程序之不同:
新舊簽證申請程序之對

2013316日之前
2013316日之
費用
三項費用:
1
預約費:5436元人民幣
2
)申請受理費:160美元
3
)郵費:32元人民幣左右
一次性簽證費160
預約
打電話給呼叫中心是簽證預約的唯一方式
簽證預約既可以通過在線也可以通過打電話給呼叫中心實
支付方式
僅中信銀行可受理160美元的申請費

三種支付方式:
1
)用借記卡在線支付
2
)在中信自動取款機上用銀聯ATM卡支付
3)  在中信銀行支行櫃檯支付現
問詢
簽證問題須向呼叫中心付款方可得到解答
致電呼叫中心,簽證問題便可得到免費解答
重新預約
如果不得不取消預約,下次預約需要再次繳費
如果第一次預約錯過了,再次預約則免
領取護照
簽證簽發之後,無法查詢護照何時可取
申請人將收到電子郵件通知領取護照;申請人也可以在線查
2013214日,B1/B2 以及F/M/J簽證的預約等候時間為:北京,廣州,上海和瀋陽為5天;成都為11天。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